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 ——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海仲)成立于1959年,是中國唯一的海事海商專業(yè)仲裁委員會,其自成立以來已經成功解決了數(shù)千起海商海事糾紛。
海仲香港仲裁中心成立于2014年11月,是海仲在中國內地以外設立的第一家分支機構,在香港推廣海事仲裁,并將海仲仲裁服務進一步國際化,為各界提供信息交流和咨詢服務,根據(jù)中外當事人對于海商海事爭議解決的需求提供既中立,亦便利的仲裁服務,積極支持并促進香港發(fā)展成為國際性爭議解決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
海仲在香港設立香港仲裁中心受理并管理同時適用香港仲裁條例和海仲仲裁規(guī)則的仲裁案件,將香港仲裁制度的優(yōu)勢與海仲半個多世紀積累的仲裁經驗有效結合起來,并兼顧海事海商爭議解決的特點,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具有獨特優(yōu)勢的海事仲裁服務。
海仲香港仲裁中心采納國際仲裁的通行做法,適用專門的收費辦法,機構管理費與仲裁員報酬及費用分立,在仲裁程序、費用等方面保持靈活性,既與國際接軌,又保持海仲實踐中形成的費用低、效率高、仲裁與調解相結合等特色。
海仲香港仲裁中心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約定為臨時仲裁的當事人提供指定仲裁員、選任仲裁庭秘書,以及提供開庭場所及設施等相關服務。
海仲香港仲裁中心配備來自內地、通曉內地和國際仲裁法律、仲裁規(guī)則的法律顧問。他們可以用普通話和英文解答關于海仲香港仲裁的任何程序性問題。
海仲香港仲裁中心主要依據(jù)海仲現(xiàn)行《仲裁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受理(1)當事人約定提交海仲香港仲裁中心仲裁的案件;(2)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海仲在香港仲裁》的案件。